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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秩序 发布时间:2008-7-16 10:46:40

我县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秩序

  为切实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秩序,全面完成招生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县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例,县教育局坚持严把“六道关”,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把好组织领导关。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关于规范2008年高中阶段招生秩序的意见》,召开200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专项会议,就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把好任务分解关。今年我县初中毕业生为5192人,市教育局下达我县普高招生计划2968人,职教招生计划2016人。参考各初中毕业生数字和去年升学情况,招生计划以任务形式分解到各生源学校。任务分解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霍山中学生源质量,确保霍山职高招生任务完成,确保普高计划完成,确保职高招生比例达到40%以上。
  三是把好招生宣传关。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所有招生学校不得印制发放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在媒体做与招生有关的宣传报道。高中阶段招生的政策、计划、信息均以县教育局下发的文件或相关会议精神为准。未经教育局批准,严禁县内外学校到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也不准利用教师、学生或其它社会关系搞外围宣传,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
  四是把好志愿预填关。实行志愿预填,及时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合理调控,引导毕业生有序分流。
  五是把好督查关。志愿填报期间,教育局党组成员和股室工作人员深入联系学校,分片包干,坐镇指挥,负责检查、督促、协调招生工作。
  六是把好奖惩关。县教育局与生源学校签订《2008年普高、职高招生工作目标责任书》,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奖励资金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招生人数提供。对玩忽职守,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人和事,将予以全县通报,相关人员取消当年晋级、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相关学校校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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