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商务师职业考试今年将推出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共两个等级的鉴定。今年只进行一次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2月8日。
该职业培训鉴定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指定的《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该教材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报条件
(一)电子商务员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二)助理电子商务师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鉴定方式
(一)本职业考试的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二)采用过程式模块测验与终结式综合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鉴定考核:1.过程式模块测验:在培训过程中考生每完成一个阶段的模块培训后,参加该阶段的模块测验(包括知识和技能两部分);该部分成绩在总成绩中占30%。2.终结式综合考试:在培训完成后,各模块测验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综合性质的考试(包括知识和技能两部分);该部分成绩在总成绩中占70%。终结式综合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在每年的2、4、6、8、10、12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遇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一周)进行。
(三)鉴定实施的技术方式采取全程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方式,模块测验和综合考试均在“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技术平台”上进行,其中除操作技能考核中“商业实务”部分采用人工阅卷外,一律实行计算机自动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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