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2002]181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叶集试验区文教局、六安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普通初中学籍原则上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加强并规范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保障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普通初中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统一规格印制、发放。
三、普通初中学籍档案各种表格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统一表式统一印制。
四、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普通初中学生学号实行统一编号,由13位数字组成,其中市代码为09;县区代码分别为金安区01,裕安区02,寿县03,霍邱县04,舒城县05,金寨县06,霍山县07,叶集试验区08,市直00;学校、年度、学生代码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定。
五、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健全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和学校文档学籍档案,从今年起要积极创造条件,于2005年前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
附:省教育厅教基[2002]033号文件
六安市教育局
二OO二年十月十七日 |